出租房屋简单协议书5篇
出租房屋简单协议书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出租房屋简单协议书格式:
1、标题:如《租房合同协议书》;
2、简介房屋基本情况;
3、表明房屋租赁期限及用途;
4、介绍租金及押金;
5、标明其他费用;
6、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7、转委托说明;
8、合同的后续解除问题。
出租房屋简单协议书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______(区、县)_________ ;门牌号为 .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出租房屋简单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门面房
于 ,达成协议如下: 间,位
1 租房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水费由 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 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 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 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 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简单协议书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
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
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 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简单协议书4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晋城市城区_____街/路/巷____号楼/院___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居住期间所有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人签章: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简单协议书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计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押金按年结算,乙方应于前交清房屋年租金和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网络费、电视收视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电器应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盗,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终止租约,收回房屋:(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3)无故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出租房屋委托人协议书
ZZ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
登记备案证明编号:
合同编号:
ZZ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
承租人:
ZZ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ZZ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定
二Ο二Ο年八月
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ZZ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ZZ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ZZ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转租、分租可参考使用本合同文本。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原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房屋属于委托出租的,应提供产权人的委托授权文件;房屋属于转租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双方当事人应将相关证明和委托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3.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本合同“下划线”部位的填写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作协定的应在“下划线”部位以划“×”的方式表示。本合同“□”中选择的内容以划“√”的方式表示选定,以划“×”的方式表示不作约定,以示删除。
5.双方当事人填写的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号、通讯地址以及收付款账号等信息须真实准确,合同内容须填写清晰、无歧义。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一方应于变化后5日内通知对方。因上述信息有误或变化后未通知对方,导致未能有效接收有关通知文件的,相应后果由失误方自行承担。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及附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及附件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及附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在文本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ZZ市房屋租赁合同
产权人: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 证号:
通讯地址:
收款账户: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 □委托□ 法定)代理人:
证件类型: 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 证号:
通讯地址:
付款账号: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 □委托□ 法定)代理人:
证件类型: 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的情况- 房屋坐落:
ZZ市 镇(区、办事处) 路(街、巷、里) 号(门牌) (小区名称) 栋 房(产权证号: )(□整租 □分租: 部分)
- 房屋状态:
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 层,本房屋在第 层;房屋结构: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使用面积 平方米。
- 房屋权属:
本房屋的权属证明(需出示原件)为:
□ 不动产权证
□ 房屋所有权证
□ 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证件号为:
房屋产权所有人(权利人)为:
产权所有方式为:□ 单独所有;□共同所有;□按份共有。
规定的房屋用途为: 。
当前是否设定抵押: □ 是;□ 否。
当前是否设定查封: □ 是;□ 否。
房屋抵押、查封情况(按验证结果自动生成)
□合同双方已知晓该房屋已抵押,并同意各自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合同双方已知晓该房屋已查封,并同意各自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经验证,该房屋没有抵押、查封信息。
租赁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抵押房屋或房屋被查封需告知乙方;甲方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订立抵押合同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
租赁用途、形式及交易方式- 租赁用途。
本房屋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作为 (□住宅 □工业 □交通 □仓储 □商业 □金融 □信息 □教育 □医疗卫生 □科研 □文化 □娱乐 □体育 □办公 □军事 □其他: )用途使用,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用途分类标准》一级分类勾选或者填写,房屋租赁用途必须保持与房屋规划用途保持一致。
- 租赁形式。
□ 整套出租
□ 部分出租。出租部位为 ,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出租房屋平面图详见附件一《出租房屋及出租部位平面图》,如为部分出租,须标注出租部位。
- 交易方式。
本房屋租赁通过下列方式成交: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无委托代理人。
□甲乙委托其他代理人成交,见前述委托代理人信息。
□甲乙双方委托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身份证号码: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
□其他:
租赁期限、租金、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方式- 房屋租赁期限。
房屋的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房屋租金。租金标准: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度 □半年 □年 □ 其他 ),小写 元/(□月 □季度 □半年 □年 □ 其他 )。租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上调房屋租金。租金结算方式为:
□ 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的第 日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应在收款后的 日内出具相应金额的票据(包括发票或收据)。
□ 其他: 。
租赁期限、租金情况:
租赁期限 |
租金(人民币) |
|
小写 |
大写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
- 租金支付方式为:付款方式 :(□转账支付 □现金支付)(勾选保留);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方式(两种只能勾选其一)□本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方式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的,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甲方可收取乙方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租赁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开具房屋租赁保证金收据。房屋租赁期满或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乙方结算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房屋租赁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
- □本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方式为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约定收取押金的,押金一般不高于2个月的房屋租金)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租赁押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开具房屋租赁押金收据。房屋租赁期满或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乙方结算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房屋租赁押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房屋租赁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
房屋交付和返还- 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双方经房屋交验,确认房屋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安全居住等使用要求后,在附件二《房屋交付确认书》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屋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房屋交付确认书》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燃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搬离房屋向甲方移交房屋钥匙,且经双方签订《房屋交还确认书》后,视为房屋返还完成。
乙方在返还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乙方返还房屋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税费,以及: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电视收视费 □网络费 □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 □停车费 □清洁费
□其他: 等各项费用。
- 乙方负责支付因使用房屋产生的: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电视收视费 □网络费 □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 □停车费 □清洁费
□其他: 等各项费用。
-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应向另一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另一方应返还相应费用。乙方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安全等使用居住要求,对房屋公共区域的电器线路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并告知乙方消防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醒乙方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自觉落实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规定,包括应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安全,自觉参与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
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该房屋出租部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
- 租赁期内,甲方应定期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安全检查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属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的正常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未及时维修或者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相应天数的租金或免费延长相应天数的租赁期限。因乙方不积极协助甲方对房屋的维修或者乙方使用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等其他乙方人为因素,致使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者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对于 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租赁期内,因租赁关系以外的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损坏,无证据证明乙方对上述损坏有过错的,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侵权责任人追偿的,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上述损害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租赁期内,有需要对房屋进行拆改建情形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房屋拆改建有关事项及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
租赁期内,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将租赁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第三人。乙方应当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当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 转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不得超过本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转租期间,本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合同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回复甲方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房屋的,乙方租赁合同期内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与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解除-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可视为本合同已解除:甲方迟延或者逾期交付房屋逾 日的;甲方交付的房屋经鉴定不符合建筑、消防、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乙方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居住使用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甲方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可视为本合同已解除: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者各类费用达 日或累计达 日以上的,或者欠缴租金或各类费用超过 元(人民币大写)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乙方未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擅自装修、拆改变动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的;具备其他法定合同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 甲方责任:甲方迟延或者逾期交付房屋,除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迟延交付者外,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或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止。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正常居住使用的,甲方按照(可约定当月租金的两倍金额,具体由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对乙方或者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关赔偿金。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或者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支付相关赔偿金。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责任: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延支付者外,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装修、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的,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保管使用不当致使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者故障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返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返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返还房屋之日止。其他情形: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免违约责任,本房屋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需协助做好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腾退、附属设备设施清点等后续返还交接工作。兜底条款:除上述情形以外,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构成违约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ZZ分会裁决或者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送达条款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双方之间书面文件往来及涉及仲裁、 诉讼时仲裁机构、法院送达相关材料的送达地址,相关材料送达至上述地址即送达。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方式为:
- 甲乙双方自行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约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人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其他委托人。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方式为:
□在房屋所在地的租赁备案受理点备案。
□在政府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备案。
- 房屋租赁经营机构出租房屋,由经营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租赁合同期内,乙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条件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 本合同共计一式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其中甲方执(填写) 份,乙方执(填写) 份,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部门备案 份,附件共计 份,具体为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变更或者补充合同约定内容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另有约定,本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地点:
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一:出租房屋及出租部位平面图出租房屋及出租部位平面图 |
房屋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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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型号 |
备注 |
家用 电器 |
电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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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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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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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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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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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油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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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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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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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 |
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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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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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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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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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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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桌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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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 |
遥控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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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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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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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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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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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名称 |
单位 |
起计时间 |
起计底数 |
交纳人 |
各项 费用 基本 情况 |
水费 |
□ 甲方 □乙方 |
|||
电费 |
□ 甲方 □乙方 |
||||
燃气费 |
□ 甲方 □乙方 |
||||
电视收视费 |
□ 甲方 □乙方 |
||||
网络费 |
□ 甲方 □乙方 |
||||
电话费 |
□ 甲方 □乙方 |
||||
物业管理费 |
□ 甲方 □乙方 |
||||
停车费 |
□ 甲方 □乙方 |
||||
清洁费 |
□ 甲方 □乙方 |
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交验,双方对上述所列的房屋内设备及各项费用基本情况□ 无异议/ □附以下说明: 。
出租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房屋返还确认书本合同租赁期满,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交验,承租人结清了其应承担的费用,出租人同意收回房屋。有关费用的承担、押金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
出租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返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为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其他约定。
(四)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屋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五)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六)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七)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八)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九)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手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十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十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二、城镇、工矿区房屋租赁登记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拥有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可以依法出租。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属违章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法律、法规禁止的。
(四)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符合合同约定可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协调一致的。因为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六)住宅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租赁房屋的同住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原租期在一年以上,承租人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当在合同终止三个月前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八)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可以查阅。
(九)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按照规定经公证或者认证。
(十)房屋租金由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依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交付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十一)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十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提供房屋;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十三)当事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负责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出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修房屋,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并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十四)租赁期间,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或者结构的,必须经对方同意。按照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报请批准。
(十五)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逾期不迁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管理部门向承租人发出限期迁出通知书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退出所承租住宅的承租人,确无其他住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把其列为无房户予以安排;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列为住房困难户,统筹解决。
(十六)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且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约定用途的;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者转借给第三人的;拖欠租金达六个月以上的。
(十七)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按照如下顺序对出租的房屋有优先承租权:房屋共有人;原承租人。
(十八)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房地产权转移,受让人应当承担原出租人的义务并且享有原出租人的权利。
(十九)房屋出租人应当依法纳税。
(二十)当事人发生争议,可以协调或者调解。当事人不愿协调、调解或者协调、调解不成的,可在依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房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租赁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二十二)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订立租赁合同,并且进行登记。
(二十三)转租的租赁合同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十四)转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前述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转租人享有并且承担第三章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十五)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对原出租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十六)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其他注意事项: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还应符合《降低出租屋火灾风险十项措施》(见附件五)等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专此告知。
出租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降低出租屋火灾风险十项措施》一、出租屋所在建筑应配备消防安全楼长,楼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或出租人担任。建筑或套间内同时设置10个以上出租床位的,应按每10人的标准,在居住人员中确定1名热心公益,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作为管理人员定点看护。楼长及管理人员应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出租屋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且不应设置在地上10层或者10层以上(用于出租的商品房除外)。
三、出租屋应从严控制居住人数,每个主任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不包括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且每个居室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四、出租屋建筑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独立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除设置于室外敞开区域的集中停放点外,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和排烟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或装置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具备充电结束自动断电功能。物业服务企业或使用单位、出租人应当在禁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禁停标识,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
五、出租屋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符合要求,电线、电缆应当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
六、出租屋安全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并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或原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时适用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改造。属于村民自建或村集体用地建设项目的既有建筑,且无法短期内进行整改的,应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一)未设有两部不同方向疏散楼梯的出租屋,外窗、阳台上的防盗网应设置紧急逃生口,并在户内和公共区域设置逃生软梯、逃生缓降器、消防逃生梯或辅助爬梯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二)出租屋疏散楼梯间应能直通屋顶平台,如确难直通屋顶平台,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应设不燃烧体隔墙和防火门分隔。
(三)通过长度大于10米的内走道连接各户的出租屋,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开向内走道的户门应具备防火防烟功能。
(四)设置于地上3层或者3层以上的出租屋,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处理的室内金属梯。
(五)当发生火警时,出租屋疏散通道上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锁或能从内部手动解锁。
七、鼓励出租屋所在建筑按楼层设置集中管理的公共厨房。使用明火的厨房应当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密闭门、窗与其他功能区域分隔,并设置排油烟设施或开启外窗。同一套间内设置住人居室,确需使用明火的,应集中设置厨房。除厨房以外区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
处于管道燃气已覆盖区域内的出租屋所在建筑应采用管道供气。在管道燃气尚未覆盖的区域,设置于高层建筑内或设置公共厨房的群租房应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并设置独立瓶组间。
八、出租屋严禁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原有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屋套间用于经营商店、作坊、电商网店、公共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性场所。
九、出租屋所在建筑应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并落实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出租方必须为承租方配备口罩、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属于村民自建或村集体用地建设项目的既有建筑作为群租房使用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居住总人数超过30人的,公共走道应设置火灾手动报警警铃,手动报警按钮应当设置在每层出入口处。
(二)建筑高度小于21M的建筑,应在公共区域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简易喷淋装置,并保证保护区域全覆盖。建筑高度大于21M(含)的建筑,应在公共区域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并保证保护区域全覆盖;如确难设置,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及简易喷淋装置。
(三)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四)应当按照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灭火器应选用4KG以上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或相应灭火级别的水基型灭火器。
十、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书面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应当对公共区域的电器线路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告知承租人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并以签订防火公约和在公共区域张贴标识的形式提醒承租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承租人应当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安全,自觉参与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
附件六:房屋租赁出租人承诺书本人 (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作为房屋出租人,已充分知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所告知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意事项,了解并承诺出租给承租人 (承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的房屋(房产权证书编号: )与《ZZ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一致,符合《降低出租屋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基本要求,无违反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
特此承诺!
承诺人:(出租人签名或盖章)
承诺时间:
附件七:房屋租赁承租人承诺书本人 (承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作为房屋承租人,已充分知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所告知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意事项,了解并承诺从出租人 (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承租的房屋(房产权证书编号: )与《ZZ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一致,符合《降低出租屋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基本要求,无违反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
特此承诺!
承诺人:(承租人签名或盖章)
承诺时间:
附件八:房屋租赁转租人承诺书本人 (转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作为房屋转租人,已充分知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所告知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意事项,了解并承诺转租给受转租人 (受转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承租的房屋(房产权证书编号: )与《ZZ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一致,符合《降低出租屋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基本要求,无违反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
特此承诺!
承诺人:(转租人签名或盖章)
承诺时间:
附件九:房屋租赁受转租人承诺书本人 (受转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作为房屋受转租人,已充分知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所告知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意事项,了解并承诺从出租人 (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承租的房屋(房产权证书编号: )与《ZZ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一致,符合《降低出租屋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基本要求,无违反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
特此承诺!
承诺人:(承租人签名或盖章)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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